

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中。在今年的一号文件中忠琦配资,明确提出要“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。”
其实,这项工作已经开展很多年了。早在十年前,国家就做了全面安排,并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开。
目前,宅基地确权登记正在加快收尾。今年的一号文件还提出,要探索农户合法住房通过出租、入股、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办法。这意味着改革已进入实质阶段。
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无论出租、入股还是合作经营,都必须以确权登记为前提,这样才能保障各方权益。
现在很多人关心的是:如果不是本村集体成员,哪些情况也能确权登记颁证?确权之后,哪些子女不能继承宅基地?我们来具体看一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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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本村集体成员,3种情况可以办理确权登记
①因上学、工作等原因户口迁出的
比如孩子还没单独立户时,家里已经申请获得了宅基地,后来孩子因上学、上班把户口迁走了。这种情况还能确权吗?
对于这种情况,根据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》明确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因就学、服役、务工、经商、离婚、丧偶、服刑等原因而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。”
所以忠琦配资,只要仍是集体成员,之前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就可以确权办证。

②在政策禁止前合法取得宅基地的。
有一段时间,国家鼓励城镇落户的职工、离(退)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、港澳台同胞等回乡定居、到农村生活,也允许分得村里的宅基地。
但这些政策止于1999年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》。从此以后,城镇居民取得的农村住宅都是非法的。
因此,如果是1999年之前合法取得的宅基地,经公示无异议后,可以由村集体出具证明予以确权,只要在证书上注明“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”即可。

③继承得来的。
如果老人去世留下宅基地和房屋,继承人户口虽已迁出,不再是本村成员,但仍可继承房屋。但根据“地随房走”原则,只要房子还在,就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。
而且这种情况也可以办理确权登记,但证书上会注明“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取得”。而且只要确权登记颁证,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出租、转让、入股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自家的房产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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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种类型的子女无权继承,登记过户也无效
①户口已迁出农村集体的子女忠琦配资
按照新的规定,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,使用权只提供给本村成员。如果子女户口已迁走,只能继承房屋,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。一旦将来房子倒塌,宅基地就会由村集体收回。
而且,非农村户口的子女,在继承父母老家房产期间,是不能进行翻建扩建的。

②已分户并有自家宅基地的子女
如果子女已经分户并拥有自己的宅基地,按照“一户一宅”原则,就不能再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。但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可以继承的,而且房地一体,只要房子在,就能继续使用父母的宅基地。
③父母房屋属于违建的
如果父母建房时未按规定办理手续,属于违规建造,比如建在耕地上的,这种违规建筑是无法获得合法所有权证书的,所以即使子女户口在农村,也无法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。
不仅如此,如果确定父母建造的房子不符合相关的规定,属于违规建造,这一类住宅还存在被拆除的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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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可以迁回农村吗?
根据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,符合以下情况的人员,经村集体同意,可将户口迁回农村,恢复成员身份,享有申请宅基地、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等权利:

①直系户口投靠:比如夫妻投靠,子女投靠父母,父母投靠子女。如果夫妻一方户口还在农村,那么另一方就可以以投靠的名义将户口迁回农村。
②学业户口迁移:农村大学生进城读书,毕业后如果想把户口再迁回农村,或者在城里没有固定工作,也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。
③村户退伍军人:农村户箱的退伍军人,如果退伍后没有安排正式工作,也是有权申请把户口迁回原籍的。
④在农村还有宅基地的:有些人因为工作等原因将户口迁出农村,但原来的宅基地和房子还在,如果他们愿意,并且符合当地村镇户口迁入要求,也是可以将户口迁回去的。

此外,一号文件明确了几点:
①户口迁回农村有前提条件——必须要经过村集体组织的同意!
②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购买农村宅基地,其行为应属无效。
③明确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、宅基地,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;

农村户口附带的宅基地、承包地及集体收益等权益,含金量正在提高。所以建议大家不要轻易放弃农村户口。
毕竟目前在城市有没有户口差别不大,保留农村户籍或许更有利于保障长远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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